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FC00030901 |
---|---|
名稱 | 福州市鼓樓區(qū)西洪路366號西洪新村小區(qū)內一棟四層樓房招租 |
掛牌價 | 40.1988萬元 |
保證金 | 40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4-28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5-05-19 |
是否延牌 | 是 |
聯(lián)系人 | 吳女士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福州市鼓樓區(qū)西洪路366號西洪新村小區(qū)內一棟四層樓房招租。租賃期限5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掛牌價人民幣401988元,自第四年起(含第四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年租金基礎上遞增5%,租金每三個月繳納一次,先繳后用。租賃履約保證金為6個月租金。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鼓樓區(qū)西洪路366號西洪新村小區(qū)內,建于1985年,磚混預制板結構,樓層總數(shù)四層,建筑面積約1343平方米,產權證尚未辦理,普通裝修。租賃標的現(xiàn)對外出租,符合條件的原承租方參加競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根據閩機管綜【2014】94號規(guī)定,競價達到掛牌價的150%時,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該報價的,終止該標的競價,由原承租方優(yōu)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棄,則由最高報價者承租。
注:標的面積為大約數(shù),具體面積以實地看樣為準。看樣聯(lián)系人:蔡老師,聯(lián)系電話:13706961791。
三、租賃用途:辦公、倉庫或宿舍,不得經營娛樂、餐飲類等使用明火的餐廳。
四、競租人及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資信良好【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租人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租人相關的結果】的境內企業(yè)(被法院列為限制高消費或失信主體的企業(yè)無權參與競租)。
2、企業(yè)經營年限(成立時間)不少于3年。
3、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來未受到過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通報、警告和其他行政處罰的書面承諾。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租。
5、競價保證金人民幣40萬元。
五、需要競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出租方不保證標的房產的現(xiàn)有裝修狀況,以標的房產現(xiàn)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承租方在簽訂租賃合同前,認可上述房屋及其周邊現(xiàn)狀,同時應當?shù)较嚓P管理部門認真咨詢、了解,知悉其經營手續(xù)和相關情況,并向相關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xù)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2、承租方競價成交即視為認可租賃標的質量和狀況,承租方承諾不對標的質量、狀況以及現(xiàn)有或潛在的風險和相關租賃合同的條款提出任何異議;也不得以該房屋現(xiàn)狀的安全等為理由影響其辦理工商、消防、特種行業(yè)經營許可證等手續(xù)辦理,要求解除變更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自行協(xié)調處理好鄰里關系,也不得以鄰里關系等原因影響經營而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3、承租方應有能力在競價成交后三個月內辦理好該樓消防安全驗收、公安部門備案等有關手續(xù),取得有關許可方能正常經營。
4、承租期間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賃物進行經營活動而產生的各種費用(包括水電費、物業(yè)費、治安、衛(wèi)生費、市政城管費、稅費等),均由承租方承擔。
5、承租方對標的物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
6、承租方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配備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包括外立面裝飾、安裝管線、廣告牌、燈箱等),其設計規(guī)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并向相關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后果與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7、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或者裝修期間造成房屋、附著物或周邊受損,應由承租方負責維修恢復或由于經營過程中造成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均由承租方承擔責任;同時造成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應予以賠償。
8、租期滿后該租賃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將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9、承租方應保證房屋內設備設施、裝修材料等符合消防規(guī)范,并配備足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否者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負責。
10、該房屋坐落地勢較為低洼,低于小區(qū)地面約2米,遇到大雨或暴雨易產生積水,承租方應自行完善排水抽水設施。
11、合同期滿時,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自行投入的固定設備等資產(指不可移動的資產),應按合同移交給出租方。
12、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等費用自理,出租方概不負責。
13、承租方應在競價成交后兩個月內簽訂合同,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承租,出租方有權沒收競價保證金。
14、其他必須接受的條件詳見《房屋租賃合同》,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
六、競價方式:網絡競價(正向一次)。
七、公告期限: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19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個工作日順延至 2025年12月31日,順延期間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5月19日17:00時。
競租人應在公告期間聯(lián)系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獲取相關競價文件。
八、咨詢電話:0591-87315305、87891629、87270630;
聯(lián)系人:吳女士、林女士、陳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二十二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