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FC00029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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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廈門市集美區(qū)錦園南路98號6號廠房招租 |
掛牌價 | 150萬元 |
保證金 | 50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4-11-18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4-12-06 |
是否延牌 | 是 |
聯(lián)系人 | 張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855200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
房屋標識 |
計租面積 (㎡) |
狀態(tài) |
首年年租金掛牌價 (萬元) |
競價保證金(萬元) |
廈門市集美區(qū)錦園南路98號6號廠房 |
6306.73 |
空置 |
150 |
50 |
標的情況:
租賃標的位于廈門市集美區(qū)錦園南路98號6號廠房(新華書店錦園倉庫6號廠房),產權明晰,目前為空置狀態(tài)。租賃標的為五層,每層均為1238.61平方米,屋頂兩個梯間均為56.84平方米。
提示:上述租賃標的以現狀出租,實際狀況以看樣為準。若實測面積不足,租金不予調整。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場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二、用途、裝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押金以及有關稅費規(guī)定
1、租賃用途:僅用于廠房(不得用于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行業(yè),若承租方實際租賃用途不符證載用途,自行承擔風險,并賠償因此給出租方帶來的損失);
2、租賃期限:五年(自租賃標的物交付之日起算,具體起止時間按《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3、裝修免租期:租賃期內首年前3個月(包含在5年租賃期內);
4、履約保證金:首年半年的租金。《房屋租賃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 5個工作日內支付;
5、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為一期。《房屋租賃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 5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租金,后續(xù)每期開始前10日內向出租方支付當期的租金;
6、租金遞增方式:租金從第2年起(含第2年)開始遞增,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礎上遞增2%;
7、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應自行承擔其經營行為而產生的所有稅費。
三、競租人(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注冊資本或認繳資本人民幣100萬元以上)、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買人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買人相關的結果】。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價。
四、競租人(承租方)須接受的承租條件
1、租賃期內,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承租方不得對租賃標的進行破壞性利用、違章搭蓋、改造。
2、未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
3、租賃期內,承租方應積極配合出租方對租賃標的范圍內的管理,且承租方在使用期間不得影響出租方配送中心的正常運營。
4、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租賃標的整體或部分進行轉租、轉借、抵押、與他人合作經營、登記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注冊地等,且租賃標的實際使用不得為除承租方以外的第三方,否則視為嚴重違約。
5、租賃期限屆滿或解除合同時,承租方必須按合同約定如期交還租賃標的,并結清租金、水、電、煤氣、通信、物業(yè)、衛(wèi)生費等全部款項。出租方在承租方交還租賃標的結清上述全部款項,并注銷了租賃登記備案(含營業(yè)執(zhí)照及相關證照的注銷或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原渠道無息退還承租方,若涉及抵扣相關費用則將抵扣相關費用后的剩余金額原渠道無息退還承租方。若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抵扣承租方欠繳的相關費用,不足部分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3日內繳納。
6、租賃期內,承租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標的及其附屬設施,承租方可根據自身經營需求對租賃標的進行裝修改造,但不得進行損壞建筑結構性的裝修,出租方對承租方裝修改造部分不承擔修繕及維修義務。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標的的內部結構、承重部位及主體結構(含承重柱、墻、梁、樓板、樓梯等)。
7、承租方對租賃房屋的裝修須按廈門地區(qū)相關規(guī)定進行,并且符合消防等相應規(guī)范。承租方對租賃標的的裝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施工)、改造或安裝大型設備應提前10個工作日將涉及方案(包括全套圖紙)以及裝修規(guī)模、范圍、工藝、用料等須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自行向政府部門申請辦理與自身經營有關的所有審批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房產裝修設施的消防手續(xù)、驗收許可、環(huán)保等),自行承擔不能審批的風險和一切損失。若施工與書面申請不符或因裝修造成租賃標的及設施損壞的,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整改到位,且承租方應立即修復并賠償所有損失。
8、租賃期間,使用租賃標的所發(fā)生的水、電、煤氣、通信、物業(yè)、衛(wèi)生等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并按時支付給相關單位。若必須由出租方先行代墊的,承租方應在收到出租方付款憑證及相關費用憑證復印件的七個工作日內支付給出租方。若承租方未及時足額繳納費用,由此造成停水、停電、通信中斷等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擔,如因此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9、在租賃期限屆滿前,因政府規(guī)劃、征收、征用、拆遷,或因出租方企業(yè)改制、按需改造租賃標的等原因的,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也無需支付賠償或者補償。若因政府規(guī)劃、征收、征用、拆遷等行為,政府對于租賃標的裝修部分有補償的,該補償款由雙方按各半分配,此外,承租方無權再要求任何拆遷補償。
10、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承租方應自行承擔其經營行為而產生的所有稅費。
11、其他必須接受的條件詳見《房屋租賃合同》;產權所有人擁有最終解釋權。
五、競價方式:網絡競價。
六、競價保證金:人民幣50萬元。
七、公告期限: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6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內與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經辦聯(lián)系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八、咨詢電話: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qū)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