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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FC00005138
名稱 福州市柳河路46號房屋側屋一層1-2號間店面招租
掛牌價 詳見招標文件萬元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13-08-15
掛牌結束日期 2013-09-04
是否延牌
聯(lián)系人 林小姐
聯(lián)系電話 87891629
地址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福州市鼓樓區(qū)柳河路46號房屋側屋一層1-2號間店面招租。使用面積約38平方米,租賃期限3年。年租金掛牌價人民幣3.6萬元。租金按季結算(每季度首月5日前支付,遇節(jié)假日順延),租賃履約保證金為三個月租金。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鼓樓區(qū)柳河路46號,無產權證。租賃標的現(xiàn)對外出租,原承租方參加競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租賃期限從租賃標的免租期結束之日起計算。

三、租賃用途:僅限用于辦公、商業(yè)經營,不得經營餐飲業(yè)、娛樂業(yè)。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資信良好的境內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競價保證金人民幣2萬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租賃標的的免租期為15個日歷日。租賃標的目前無供水、排水、供電等設施,承租方自行負責水電改造及相關費用。

2、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賃標的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3、未經出租方事先書面許可,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租賃標的部分或者全部轉租給第三人。

4、承租方承租期間,租賃標的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等費用及因承租方經營而產生的其他費用,如衛(wèi)生費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5、承租方依本合同規(guī)定,對租賃標的進行施工的,不得改變或者破壞標的的主體結構、消防安全設施和布局、不得擴大租賃面積。承租方對租賃標的進行裝修、裝飾前,應當向出租方提供裝修、裝飾方案,并取得出租方書面同意。未經出租方事先書面同意,對租賃標的進行任何裝修、裝飾、拆除、搬離、損毀的行為,均視為違約。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負責恢復原狀,承租方拒絕恢復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標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承租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承租方對租賃標的進行施工,應當聘請具備相關資質的單位或者人員進行;自行負責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辦理相關報批手續(xù);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概與出租方無關。

6、租賃標的的外墻、外立面的使用權歸出租方所有,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承租方不得擅自在外墻、外立面設立標志、廣告牌以及其他附著物。

7、租期滿后該租賃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將不退還租賃履約保證金。

六、競價方式:網絡動態(tài)報價。

七、公告期限:2013815日—201394日。

八、咨詢電話: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聯(lián)系人:林先生、林女士、陳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B座十層。

 

O一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