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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FC00005207
名稱 福州市鼓樓區(qū)東水路121號12座406單元招租
掛牌價 詳見招標文件萬元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13-11-07
掛牌結束日期 2013-11-28
是否延牌
聯系人 林先生
聯系電話 87850015
地址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受委托,現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福州市鼓樓區(qū)東水路12112406單元招租,租賃期限2年。第一年月租金掛牌價為人民幣1500,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礎上遞增5%。租金按月結算,租賃履約保證金為二個月租金。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于鼓樓區(qū)東水路121號高工小區(qū)內,建筑面積63.81㎡。鋼混結構,簡易裝修。原承租方參加競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租賃標的的租賃期限自租賃標的移交日起算。租賃標的面積為產權證標注面積。

三、租賃用途:用于居住。租賃標的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或轉讓。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合法存續(xù)的企、事業(yè)單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競價保證金人民幣1萬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出租方不保證租賃標的現有裝修狀況,以租賃標的現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

2、原承租方須結清租金和水電費等費用后方可參加競租。

3、承租方需遵紀守法,維護經營場所的環(huán)境整潔及消防安全等。

4、租賃過程產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繳納的各種稅費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方承擔

5、承租期間承租方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水、電氣、電信、物業(yè)管理費等均由承租方承擔。

6、承租方對承租房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用途,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

7、承租方不得改變建筑結構,如需裝修應將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8、租賃期滿后該租賃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租賃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六、競價方式:網絡動態(tài)報價。

七、公告期限:2013118日—20131128日。

八、咨詢電話:0591-87850015、87891629、87315281、87315305

聯系人:林先生、林女士、陳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B座十層。

 

 O一三年十一月八日